民法典关于急救免责 雇主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
急救免责:你敢救,法律敢保
咱们生活中,总有些突发情况,比如看到有人晕倒在大街上,或者在地铁里有人突然心脏病发作。这时候,你心里可能会有两个小人在打架:一个说“赶紧救人啊!”另一个却在嘀咕“万一救不好,会不会被讹上?”别担心,《民法典》早就为你想好了!它明确规定了急救免责条款,简单来说就是:你救人,法律罩着你!

别怕“好心办坏事”
很多人不敢救人,主要是怕“好心办坏事”。比如你给晕倒的人做了心肺复苏,结果人家肋骨断了;或者你给心脏病患者吃了速效救心丸,结果人家过敏了。这些情况听起来挺吓人,但《民法典》说了:只要你不是故意的、不是重大过失的、不是专业医生却冒充专业医生的,那就不用承担责任。换句话说,你只是个普通人,又不是超人,法律不会让你为“尽力而为”买单。
法律给你撑腰
《民法典》这一条款可不是摆设,它是实实在在给你撑腰的。想象一下,你在路上看到有人摔倒了,赶紧跑过去扶起来。这时候旁边有人拍视频发网上说你推的——别慌!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也就是说: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“我是来帮忙的!”法律会站在你这边。
别让“不敢救”成为社会痛点
以前有些新闻报道说有人见义勇为反被讹诈的事儿,搞得大家都不敢出手相助了。这种“不敢救”的现象成了社会的痛点。但现在有了《民法典》的保护条款后:你可以大胆伸出援手了!毕竟谁家还没个老人小孩呢?谁知道哪天自己或家人也需要别人的帮助呢?所以啊:遇到紧急情况该出手时就出手吧!法律已经为你铺好了路——放心大胆地去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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